家住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的周某某,農民,19歲,高中肄業文化。今年3月隨父親一道到開福區青竹湖某建築工地學做木工。小周本不願做木工,工作中有些磨磨蹭蹭,表現不大積極。在一次受到父親批評後,他心裡更是反感。一直在尋求著機會。 3月11日中午,他趁工地人少之機,在電梯井內用打火機將木方和木製模板點燃,以此發洩心中的不滿。 3月25日傍晚和晚上,他又燒了兩次,將該工地4、5、6樓電梯井內的架板燒毀。